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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6日讯 记者朱磊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理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理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这是今天被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草案中作出的规定。
在生产环节,草案明确了在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设计文件鉴定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及其部件的种类和范围;规定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的书面告知和竣工验收后的技术资料移交义务;对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等。
在使用环节,草案明确要求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规定了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施安全技术档案,确立了特定种类设备“身份证”制度;细化了使用单位对特定种类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经常性维护保养以及发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置、报告等规定;对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尤其是针对当前电梯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理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充装过程的要求作了具体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