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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教育工作部署和《2021年江苏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为打造“高质量县域教育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提供强大的服务和保障。
加强学校后勤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为底线,实行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定人定岗定责机制,夯实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强化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特种设备管理,规范食堂大宗物品及学生公寓用品、校服采购,加强学校食堂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阳光食堂”“A级食堂”“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程,按期完成省市“锅炉低氮燃烧排放”“节能节水”等提升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教学环境,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为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
1.健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食品等工作管理制度,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食品进货验收制度》《采买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领导、教师陪餐制度》《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安检制度》《仓库进出库管理》《司务长轮岗制度》《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制度》《学生校服、公寓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等学校后勤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建立责任机制。层层签订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责任要落实到每一个设施设备、每一个具体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以及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细节,严格做好各关键环节风险管控。
3.组织安全培训。学校要以《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册》为重点,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参加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考试。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压力容器、电梯、炊灶具等食堂设施设备的安全风险教育,加强师生及食堂员工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师生及食堂员工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堂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特种设施设备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4.加强设备管理。加强特种设备、消防、炊灶具等食堂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对学校压力容器、电梯、炊灶具等设备的持证上岗、定期检验、使用登记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实施特种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理,及时消除特种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必须按照规定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出现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细化日常管理。实施“五常”“六T”管理模式,从进货查验记录、进出库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菜谱定制、食物保温贮存、食品留样、服务态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水电气的使用等各个方面抓好常规管理,做到“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和“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对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包括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账资料、应急处置等,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才能供餐。
6.严格检查验收。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总务主任、食堂司务长、教工代表构成的食堂日常工作检查组,制定轮值检查表,形成日日检查制度。日常管理、检查情况须按市教育局统一编制的学校食堂管理台账(一套9本)要求,按时据实填报。建立以行政领导、食堂司务长、教工代表、内监委、家委会代表构成的食材采购验收组,对食堂每日采买食材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对照《江苏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工作手册——51条〉》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各环节的防控要求,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研究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可靠。
7.提倡节约营养。深入贯彻落实习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加强供餐管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意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有效落实营养餐,提高供餐质量,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
8.及时索票索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采购时既要查验食材相关生产资质、质检报告,又要查看状况是否正常。要索取并留存供应商提供的食品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要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猪肉必须盖有非洲猪瘟检测阴性章,蔬菜必须有农残检测报告。疫情防控期间,慎用进口冷链食品,使用冷冻食品必须有核酸检测报告,接触人员(供应商、采购、验收、加工人员)必须接种疫苗。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建立追溯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原则,实行签字背书,坐实责任。要准确详实填写食材入库出库记录,收齐相关原始凭证保存三年以上,以备追溯。食材进出仓时要再次查验,食品加工保管过程要做到操作规范、监控可查,食品加工完成按规定留样,定人定锁负责。
10.坚持公开招标。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是指食堂日用品、消耗量大的物资采购,主要包括肉类、米、面、油等以及每学期采购额累计超10万元的物资采购。为保证学校食堂物资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原则,招标前5个工作日在市级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事项进行公示。一般实行一学年一招标(人数较多的学校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10万元以下物品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健全询价、比价手续,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询价、比价档案资料。
11.坚持公证评标。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以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为单位统一组织招投标。学校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招标工作组织领导。评标委员会成员可由招标单位代表、专业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分管纪检领导担任。招标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招投标规则,增强对采购物资中标价格和质量的把控度。评标中应坚持优质、低价原则,当场公布评标结果,并对外进行公示。
12.坚持“八个严禁”。食堂物资采购坚持“八个严禁”。一是严禁不实行公开招标,由学校指定供应商;二是严禁先采购,后补办招标手续;三是严禁由校方约定几家参与招标,不在市级平台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四是严禁公告期未满提前招标;五是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供应商投标;六是严禁围标、串标、泄标,招标单位要加强投标人资格审核,严禁接收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共同参与投标,严禁假借他人名义参加招投标;七是严禁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物品进入学校食堂;八是严禁接受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3.坚持责任追究。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市直学校、教育管理中心校长对采购工作负总责,未执行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的,在市局年度考核中此项工作不得分。对在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应依纪依规进行追偿;对学校食堂经营有谋利行为和服务性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的,年度考核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有谋利行为的学校食堂不得评为“A级食堂”“A级示范食堂”。
14.坚持校服严管。学校校服、公寓用品等采购,以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时段的招标文件、上级及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依据,以《如皋市学校校服申报、验收、结款流程》为标准,通过召开座谈会、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加强校服管理过程管控,做好校服服务保障工作。对校服、学生公寓用品等服务性收费项目要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公示,严格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服务性项目原则,严禁学校捆绑收费、强制学生购买服务项目、擅自提高服务性收费标准等行为。
15.建立公示制度。各校要建立服务性收费、后勤账目公示制度(主要指食堂、校服、学生公寓用品),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政策依据要向社会公开。食堂、校服、学生公寓用品变更收费标准必须按要求向局财审科报备。学校食堂要在醒目位置建立公示栏,公示《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有效证件,公示原材料采购价格、菜谱、菜价,公示食堂管理工作组成员名单、食材采购验收组成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16.公开经费管理。要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零盈亏”原则,有效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做好带量采购工作。要加强学生膳食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学生伙食费。学校食堂账目每月结算细目要向师生公开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议与监督。
17.提升服务品质。学生食堂饭菜花样品种、饭菜价格、饭菜口味、服务质量、安全标准要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做到每日菜品营养全面、品种丰富、物美价廉,通过微信向家长推送每周制定的菜谱,食堂要定期向家长开放,邀请家长参与食堂管理。学校食堂实施校领导每餐次陪餐,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进班陪餐,家委会代表每周(或每月陪餐)的陪餐制度。
18.推进设备升级。按照《南通市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和《南通市学校食堂重点设备配备指南》要求,聘请市市场监管局和消防大队的专家进行指导,做好学校食堂设施设备配备升级工作。对食堂硬件建设要不断提档升级,彻底消除一般等级食堂(B级),进一步提高优秀等级学校食堂比例。
根据如皋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学校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本年度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提升工程。根据《如皋市2020年推进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皋发改〔2020〕58号),学校食堂大力推广全电食堂,降低用能成本,提高安全用能水平,改善厨房环境,消除液化气瓶安全隐患,做好瓶改电替代工作。
19.推进“明厨亮灶”。根据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学校要继续重视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要加强各环节监管,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对原材料配送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安全。同时每所学校要在食堂餐厅配备大型电子显示屏,推进学生食堂加工制作监管过程向师生视屏公开,推进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工作开展。
20.规范“阳光食堂”。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确保业务操作标准规范、信息录入准确及时、运转正常有效。要充分发挥监管服务平台的前哨作用及监管功能,及时发现、分析和处置平台建设和食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完善回应、上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21.开展食安创建。积极参与省市食品安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高标准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A级食堂”“A级示范食堂”创建工作。发挥食堂的育人功能,从健康营养、卫生安全、勤俭节约、文明礼仪等多个角度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食堂”。
22.做好垃圾分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不断提升师生的生态环保意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创造一个美好家园。学校要在垃圾分类经费使用上做好列支预算。食堂餐厨垃圾严格实行干、湿(餐厨)分类管理,依法实施处理。校园内配置可回收物收纳箱,不可回收垃圾箱,增设有害垃圾桶。生化实验废弃物要严格按照有害垃圾的处理办法处理。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记载要完善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