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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企业自行检测,提升电梯检验、检验测试质量,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故障,结合上海实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在上海市开展电梯定期检验方式改革试点的批复》(国市监特函〔20189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选取部分合乎条件的电梯,开展电梯定期检验方式改革试点。
首批参与试点的16家企业,大多数都符合上海市区保有量1500台的基本要求
根据上一周期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结果和设备综合状况,科学调整定期检验周期。原则上,将上一周期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合格的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调整为2年。
根据电梯使用年数的限制和场所、维护保养情况、远程监测系统等物联网技术应用情况、安全责任保险购买情况等,探索进一步延长定期检验周期。
在两次定期检验之间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进行自行检测。实施“检验机构定期检验(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定检)+电梯制造企业自行检测(以下简称企业自检)的“1+1”试点工作。发挥浦东新区(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通过“核准+授权”模式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试点工作,开展“检验机构定检+企业自检+授权第三方社会机构定期检验(以下简称第三方定检)”的“1+1+1”试点工作
加强检验、检测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企业自检工作质量。特定种类设备监察机构应加强对企业自检机构管理制度、能力水平(人员、检验测试仪器设备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并且开展企业自检质量、第三方定检质量的监督抽查重点抽查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人流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并对试点企业自检工作质量、行风和实际效果等做评估。发现由于自检不到位,导致电梯存在严重安全事故的,取消试点企业试点资格。
市质量技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监察处、浦东新区市场监察局(质量发展局)、市特检院、相关区特检所,以及首批参加改革试点的16家电梯制造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质量技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监察处负责人强调,本市电梯定期检验方式改革试点是当前回应市民日益提升的电梯安全需求的最优选择。
希望这次能够大大减少电梯保养恶性竞争等行业的毒瘤,使电梯保养走出低质低价服务的恶性循环!